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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公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公開徵求分子科學與工程系暨有機高分所系主任候選人

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分子科學與工程系暨有機高分所系主任一職,於113年8月1日出缺,爰公開徵求候選人。
二、依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系主任、所長遴選注意事項」及本系「系主任遴選、連任及去職要點」辦理。
三、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任教師具副教授以上資格;校外候選人應具教授資格,並由二位以上教授連署推薦。
(二)學術成就傑出且專長與系發展領域相符。
(三)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
四、候選人如為校外學者當選後,須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師聘任暨升等審查辦法」規定辦理。
五、申請人請於113年9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個人資料:個人履歷表及自傳、學經歷證件影印本、論文著述目錄及個人對系所規劃及發展之理念等資料寄達:106 臺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分子科學與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收。
六、本次系主任遴選作業如有調整變更,悉依本系網頁之最新公告為準。